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曹柯
发布时间:
2019-10-21 17:06:51

导语:考试简介:建造师制度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14条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为合格。

一级建造师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2~3个月后陆续公布,届时请关注各省的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成绩查询栏目即可。

Copyright xjzsks.com 学聚网 版权所有

声明: 本站文章均来自互联网或网友投稿,不代表本站观点.如有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本站为非赢利性网站,不接受任何赞助和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