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科主治医师考试范围

曹柯
发布时间:
2019-08-09 17:17:51

导语:为适应我国人事制度的改革,由人事部与卫生部共同组织实施了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全科主治医师考试范围

(一)适用人员范围:经国家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全科学专业工作的人员。

(二)考试科目设置:考试共分“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等4个科目,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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