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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政策有四项变化
司法考试频道 2008-6-18 17:34:04 【字体: 】 乌鲁木齐晚报
  目前,新疆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开始网上预报名,全国统一考试时间定于9月20日、21日。记者日前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获悉,今年司法考试在政策方面有了4项调整。

    1.普通高等学校200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名参考;经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全日制大学和独立设置的学院在校本科学生、2009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今年可以报考国家司法考试。考生可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院校出具的证明(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在学校所在地司法行政机关报名;2.扩大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范围;中部六省比照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的县(市、区)(不属于国家或省扶贫开发重点的县级市、区除外),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院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适用期限截至2011年12月31日。新疆所辖68个县及喀什市、和田市、阿图什市属于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3.自2008年起,台湾居民可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4、四川灾区延期举行考试。

    2008年国家司法考试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5日至20日;未网上预报名的可在现场确认期间内,到户籍所在地(市)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报名。考生可登录“新疆司法考试”网查询详细信息。

[责任编辑:ejiaj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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