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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工作的通知》、《关于为自治区县以上各类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农技部门招录大中专毕业生并下派到乡镇(场)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为自治区县以上各类学校、医疗卫生机构和农技部门招录大中专毕业生并下派到乡镇(场)工作的补充意见》的精神,由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自治区人事厅具体指导,自治区教育厅负责组织实施2008年面向全国为县(市)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及“三定”原则(定县(市)、定学校、定岗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