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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安排
高考频道 2008-4-16 18:19:32 【字体: 】 新疆招生考试网

    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街道办事处)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对受过法律处罚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和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9、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10、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参加宗教活动,经教育而坚持不改的;

    (3)有民族分裂言行,经教育而坚持不改的;

    (4)道德品质恶劣,经教育仍不思悔改的;

  四 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11、报考普通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各地、州、市的体检工作应于5月15日前结束,并将体检时间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

    12、考生的体检工作应严格按教育部和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公安、军校和国防生体检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要在各级招生委员会领导下,由卫生部门、医院 、招生及纪检等部门组成的高考体检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并组织实施。高考体检领导小组的名单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

    体检医院必须是当地招生委员会指定的二级甲等(含)以上医院或相应的医疗单位。医院必须按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体检费由考生自付。体检工作应选聘政治思想好、作风正派、工作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医务人员参加。主检医师应由具有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的医生担任。体检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和掌握体检标准,严格遵守体检工作守则,实行岗位责任制。如有错检、漏检,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的,体检医院和主检医师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有弄虚作假等舞弊行为,对责任人要严肃查处,对舞弊考生给予取消考试、录取和入学资格的处理。

    体检医院应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体检作出相应的、规范准确的结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

    体检工作结束后,各地招生办公室须将所有体检结果及时反馈给考生所在中学或单位直至考生本人。需要体检复查的考生,要经地、州、市体检领导小组同意、在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医院进行。考生应根据体检结果正确选择志愿和专业,各中学应特别注意指导专业受限和残疾考生正确地选择志愿。

    主检医师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审、体检表》上的填写和签名必须准确清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政审、体检表》经体检医院审核盖章,方为有效。一经上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任何人无权变更。

    13、自治区招生委员会指定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为自治区普通高考体检终检医院,对有疑义的体检结论作出最终裁定。

   14、高等学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

  五 考试

    15、考试语种:汉语言、维语言、哈语言、蒙语言、柯语言。各语种的考试科目按文、理两大类设置。文科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汉语)、文科综合(含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的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汉语)、理科综合(含物理、化学、生物)。

    16、汉语言考试采用全国统一试题。其中外语考试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各外语科均含听力考试内容,各地、州、市招生办公室不再对报考外语院校及专业的考生组织外语口试。

    17、维语言、哈语言、柯语言的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采用全国统一试题;语文科目由我区命题;汉语科目采用教育部“中国少数民族汉语水平等级考试”即“民族汉考”(简称MHK)试题结构模式。蒙语言汉语科目采用“民族汉考”(简称MHK)试题结构模式,其它科目采用全国统一试题。汉语科目含听力考试内容。参加维、哈、柯语言考试的考生如被录取,按学校规定的语言授课。

    18、少数民族实验班的考生,数学、理科综合科目一律用汉语言试卷并用汉语答题;语文用本试卷语种答题;汉语科目用汉语答题。英语科目由我区命题,成绩不计入高考总成绩,仅供高校录取时参考;凡报考民考汉计划的“实验班”考生必须参加我区命题的英语科目考试。

    19、全国统考(含我区命题)启用前的试题(包括副题)、答案及评分参考为绝密级事项;高等学校受权组织考试命制的启用前的试题(包括副题)、答案及评分参考为秘密级事项。

    地、州、市、县招生考试机构和有关高等学校均须按国家规定加强安全保密设施建设,成立由招生考试机构、保密、公安、纪检监察等部门人员组成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试卷的安全保密,完善安全保密规章制度,加强监督和检查。保密室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许设立考区。要建立应急反应机制、值班制度和第一时间报告制度,一旦发生失(泄)密事件,事发单位须在第一时间直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同时报当地招生委员会,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失(泄)密范围的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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