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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学校“自主招生”没有后门
随着高校招生自主权的扩大,目前不少学校经过批准都在进行“自主选拔录取”的改革试点。 从整体上看,通过学校自主选拔录取的人数已占全部录取考生人数的0.2%左右。高校在组织自主选拔录取的过程中,由于招生对象(学科特长、学业优秀生)的不同,招生测试的组织方式不同, 信息发布的内容及时间也不同,考生家长有时感到不得要领,致使一些不法分子乘机“主动”上门为考生家长“服务”,谎称可游说学校有关部门,增加自主招生指标,骗取家长钱财。对此,考生家长应高度警惕,并应注意:无论参加哪种“自主招生”,都要仔细阅读学校的有关通知,所有事项都在通知中注明,如有疑问可直接询问学校招生办公室;无论哪种类别的自主招生,考生都需到校参加面试或考试,录取结果都可在学校网站上查询,对录取过程各校都有一整套操作规定及规程,绝非个别工作人员可以操纵。因此,凡有人主动向家长提出提供“自主招生”的所谓服务,其动机都涉嫌不可告人。学生及家长如认为在“自主招生”过程中受到不公或发现有违规之举,有权向学校纪检部门或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申诉,并获知答复。
6、“认识招生工作人员可以保证提档录取”是不可能的
在实行网上录取后,目前全国绝大部分省市招生录取都是使用大体相同的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批准的录取工作信息管理系统,该管理系统对于录取过程的各个环节及步骤作了许多逻辑限定,对相关具体工作人员的操作指令设计了逻辑校验,对录取结果还要进行逻辑复检,所以,对绝大部分考生而言,其录取结果在相当程度上是系统运行的逻辑结果。另外,在实行网上录取后,录取的办公方式有了根本变化,学校已不再派出工作人员到省市招生录取办公地点,所谓“将在外君命有所不授”的情况已不存在。网上录取开始后,一个学校在各省市的生源状况、拟录考生信息都反馈到学校机房,学校招生办公室一目了然,提档线如何划定,招生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学校有关部门领导坐镇机房即可直接对接各省市的招生管理部门,信息是直通的,已不存在“中间工作人员”。
这种录取工作方式将中间过程减少至最少,几乎不存在因信息不畅给个别工作人员造成的“可乘之机”。 对于需要调整招生计划甚至降分录取的情况,在工作程序上,需要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省市招生主管部门按规定批准才能进入操作过程。工作人员权限方面,有关领导要签字批复或批准,承办工作人员要核实具体情况并签字,具体操作人员按指令操作后也要签字负责,工作程序的逻辑限定使工作人员的越权行事已无可能,如有工作人员恶意违反,轻则当即停职调离招生工作岗位,重则开除公职,因此近几年还没有发生过工作人员主观故意违规操作的情况。考生与家长应对网上录取的程序、网上录取的办公方式、网上处理招生计划调整的工作过程有所了解,慎重对待“认识招生工作人员” 可以保证提档录取的说法,以免上当受骗。
7、接收录取通知书没有任何费用
实行网上录取后,目前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已不在学校发给考生的录取通知书上盖章,录取通知书由学校招生办公室从学校所在地直接挂号发给录取的全国各地考生,需缴纳的所有费用都在学生入学报到时直接缴给学校,或是通过银行汇至学校指定的帐户,接收录取通知书时无须向任何人或单位缴纳任何费用。
在媒体披露的所有高考招生录取诈骗案件中,最为恶劣最为简单也最容易识破的行径就是向考生及家人直接兜售学校录取通知书,但遗憾的是,每年都有不少家长因此上当受骗,有的个案一次就骗取数十名家长数百万元,事后骗子抓到,但损失已无法挽回,家长后悔不已。
对于所谓“招生中介机构”或“招生代理人”带给的录取通知书或是莫名收到某学校寄来的录取通知书时,首先要上网查询,核对真伪,如网上一时查不到,应到当地招生主管部门当面咨询或电话查询,以防上当受骗。
此外,从2007年起,高校在向考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须附省级招办加盖录取专用章的录取信息确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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