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进行我区2008年度公路
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
建设局、公路局,兵团交通局,伊犁州交通局,各地、州(市)交通局:
根据交通部办公厅《关于组织2008年度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考试的通知》(厅职评字[2007]240号)精神,2008年度全国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考试定于2008年4月12日~13日进行。交通部在新疆设有甲级、乙级资格考试考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北京时间)和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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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期 |
时 间 |
科 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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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 |
9:00~11:30 |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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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6:30 |
公路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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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3日 |
9:00~11:30 |
公路工程技术与计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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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30 |
公路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甲级资格应具有工程师(或经济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公路工程造价工作连续5年以上(含5年)。
(二)报考乙级资格应具有助理工程师(或助理经济师)及以上职称、从事公路工程造价工作连续3年以上(含3年)。
(三)已取得全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者,可免试《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和《公路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只参加其余两个科目的考试。
三、报名办法
(一)报考人员本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原件及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和一寸免冠照片3张,到新疆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报名。报考两科者,需同时提交《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补考的考生需附2006年度考试成绩通知单复印件。
(三)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1日,逾期不受理。
四、考务工作
(一)新疆考点的考务工作由新疆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
(二)甲级准考证由交通部印制,乙级准考证由交通厅印制;报考人于4月10日~11日凭本人身份证到新疆公路工程造价管理站领取准考证,凭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三)试题由交通部统一命题。
(四)考点设在乌鲁木齐市。
五、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执行。报名费每人15元,考试费每人每门40元,《工程造价管理相关知识》按1门计,《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按1门计,《工程技术与计量》按1门计,《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按2门计。
六、监督工作
考试监督工作由交通厅监察室负责。
七、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做好报考工作。
联系人:肖开提,电话:0991-5281618,传真:0991-5850800
二○○七年十二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