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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08年直升本招生比例定为5%
高考频道 2008-4-5 14:06:24 【字体: 】 新疆都市报
   2008年新疆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直升本科(以下简称“直升本”)选拔工作已经开始。今年,5%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可“直升本”,“三校”高职生、五年一贯制(高职)应届毕业生不得参加选拔。

    4月3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参加“直升本”选拔的学生,原专业和拟升专业要相同或相近,不得跨学科。

    据悉,新疆普通高校“直升本”选拔面向区内各有关高等学校,不得跨省选拔或推荐。

[责任编辑:海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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