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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2008年直升本招生比例定为5%
高考频道
2008-4-5 14:06:24
新疆都市报
2008年新疆普通高等学校优秀专科毕业生直升本科(以下简称“直升本”)选拔工作已经开始。今年,5%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可“直升本”,“三校”高职生、五年一贯制(高职)应届毕业生不得参加选拔。
4月3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参加“直升本”选拔的学生,原专业和拟升专业要相同或相近,不得跨学科。
据悉,新疆普通高校“直升本”选拔面向区内各有关高等学校,不得跨省选拔或推荐。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疆招生考试网所提供的招生和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相关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责任编辑:海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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