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自治区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问答
1、我区如何贯彻和实施教育部关于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的相关政策?
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7]9号)中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为本行政区域内考生单独组织或与其他省份联合组织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有条件的省(区、市)还应组织其他艺术类专业的省级统考”的精神和要求,2008年我区仍然组织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的统一考试(简称“区统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由于暂不具备条件,不组织统考。
2、美术类专业指哪些专业?
答:特指绘画,造型设计及对美术技能有专业考核要求的艺术类专业。
3、我区哪些考生具有报考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资格?
答: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工作规定》(新教学[2007]10号)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