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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定民办高校招生禁100%就业等承诺性用语
新疆招生考试网 2008-3-31 11:3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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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大”、“最好”、“第一”、“唯一”……这些在民办高校招生简章中经常出现的词语今年将禁止再用,北京市教委昨天(24日)发布文件,对民办高校招生简章中经常出现的夸张宣传明确提出限制要求,类似“100%就业率”、“100%考试通过率”、“入学即签订就业协议”等承诺性用语,今年都不能出现在民办高校 的招生简章中。

  自去年开始,市教委正式要求民办高等教育机构对其招生简章和广告进行备案,今年这一做法将继续坚持。今年的备案时间为3月20日至12月31日。

    针对部分民办高等教育机构不具备学历颁发资格,而进行模糊宣传的情况,市教委再次重申,招生简章中必须包括学校的办学性质、学历层次以及学生学习合格后向学生颁发的证书类别及颁发办法。同时简章中还要有收费和退费办法。

    “某某大学二级学院”等词语也不能在简章中出现。市教委今年首次明确要求,在民办高校招生简章的宣传图片中,应避免选用国家领导人的照片,选用其他人物照片时也应征得本人同意。此外,对学校环境、办学条件等基础设施的说明必须真实,并提供照片等相应的证明材料给予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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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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