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疆招生考试网3月25日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了解到,经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批准,新疆2007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线已经确定。
临床执业医师: 少数民族考生 243分 其他人员314分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 少数民族考生 126分 其他人员 164分 口腔执业医师: 少数民族考生 284分 其他人员 329分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 少数民族考生 145分 其他人员178分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 少数民族考生 225分 其他人员 287分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少数民族考生128 其他人员169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少数民族考生297分 其他人员341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少数民族考生 162分 其他人员179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医师:360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6分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少数民族考生301分 其他人员345分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174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医师:230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00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44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医师:240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执业医师:299分 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执业助理医师:176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维医执业医师:299分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维医执业助理医师:176分 本文中的少数民族考生是指:维吾尔、哈萨克、蒙古、塔吉克、柯尔克孜、乌孜别克、塔塔尔、俄罗斯、锡伯、达斡尔族、藏族和回族等12个少数民族考生。
附:关于下发2007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线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