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至8名评委独立打分
测试工作按不同艺术类别分成:管乐(含西方打击乐)、弦乐、键盘乐、民乐、声乐、舞蹈、戏剧、书画八个组进行,每组由5至8名评委组成。根据测试项目的不同,分别设计独立的评审表,每位评委持有一套表格,由评委单独给考生评分。
不同项目的评审内容也不一样。其中音乐类测试包括乐曲程度、个人能力、音准节奏、音色、乐感、完整性及基本功(视唱、视奏)等方面。舞蹈类测试包括形象、表演、技巧(跳、转、翻、软开度)及模仿、即兴、基本功等方面。戏剧类测试包括基本形象、声音条件,创作及表演能力等方面。书画类测试包括临摹、命题、自选、速写、素描、色彩等方面。
在计分时,每组去掉评委组所给该考生成绩的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然后取其余评委所给该考生成绩的平均分,该分记为考生该项目的艺术特长成绩。
艺术特长成绩划分为三个等级,满分为100分。凡艺术特长成绩在85分以上为一级,75分至84分为二级,60分至74分为三级,低于60分为不合格。等级划分没有名额数量限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