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含公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高职院校中职班)全日制正式学籍的,在校一、二年级所有农村户籍的学生和县镇非农村户口的学生及城市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市级学费补助:凡2007年报考市属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并被正式录取的本市全日制学生,符合资助基本条件的均可享受每学年1000元的学费补助,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农村学生和城市贫困学生除外。
“宏志班”补助:这是乌市各区(县)对辖区内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中职学生提供的帮助。品学兼优的贫困生不仅可以免费接受优质中等职业教育,每生每年还可获得1000元的资助经费,其中农村及贫困学生可同时享受国家助学金,共计可获得2500元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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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助四步走
第一步:学生申请
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供资格认定所需证明
第二步:学校审查
学校根据评定办法,调查核实学生家庭生活状况和收支情况
第三步:学校公示
受助学生名单初步确定后,学校要在校内公示至少一周
第四步:审核
受助学生名单由学校报送教育部门,经汇总报财政部门核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