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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校招办确定的拟录取保送生名单和专业进行审核。
五、录取程序
1.学校将确定的拟录取保送生名单通过“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及所在中学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结束后,按照有关规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
2.我校在收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的录取审批表后将及时发放保送生的录取通知书。
3.保送生所在中学将保送生档案材料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以便做好新生入学工作。
六、招生监督与纪律
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保送生招生工作全过程。
2.保送生招生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申请人及其所在中学要本着对国家、对学校、对考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此项工作,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3.对已被我校录取,后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保送生,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其保送生资格,退回原籍,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本办法由西南大学招就处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