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8年我校继续招收保送生。根据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条件,并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制定了 2008 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一、保送生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教育部规定的保送条件)之一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向我校寄送中学的推荐材料。 ( 一 ) 省级优秀学生。即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革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 [2000]28 号)和《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革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 > 的通知》 ( 教基 [2001]1 号 ) 要求评选出的省级优秀学生。 ( 二 ) 高中阶段在下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中获得一等奖以及获得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 、省赛区的竞赛名称 ⑴ 全国高中数学联赛; ⑵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 ( 省级赛区 ) ; ⑶ 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 ⑷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 ⑸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2、全国决赛的名称 ⑴ 中国数学奥林匹克; ⑵ 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 ⑶ 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 ⑷ 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 ⑸ 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 三 ) 高中阶段获得下列竞赛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名称是: 1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 2 、“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 3 、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 ( 四 ) 高中阶段在下列国际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竞赛的名称是: 1 、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 2 、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 ( 五 )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外语类保送资格的学生,请参照《北京科技大学2008年外语类保送生招生简章》报名。
二、申请程序
采取由学生本人申请,所在中学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学生可以从北京科技大学网上下载《北京科技大学2008年保送生选拔推荐表》,依照填表的要求逐项填写后,经中学主管校长签字盖章后,随获奖证书复印件等装订成册(A4标准),在12月25日之前寄至北京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83)。(推荐材料概不退还)
三、考核与录取
学校成立由职能部门、纪检部门和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专家评审组,具体负责实施保送生的招生工作 1. 由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推荐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经初审合格的学生名单于12月31日在我校招生网上公布;凡未通过初审的学生,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