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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林业大学2008年保送生招生简章
高考频道 2007-11-20 12:57:34 【字体: 】 北京林业大学

  3、确定拟录名单

  保送生评审委员会在教育部公示相关保送资格学生名单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保送生拟录名单和拟录专业,报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将拟录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网公示,同时通知其所在中学给予公示。

  4、录取

  被我校认定的拟录保送生人选,如体检和政审合格且考生所在中学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保送生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入学通知书将在高考之前发放。

  五、监督机制:
  1、严格执行《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监察工作的暂行办法》中的各项规定,实行“三公开一监督”,即招生计划公开、招生政策公开、录取结果公开,接受纪委、监察处、学校教职工和社会监督。

  2、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认定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六、重要日程

  1、报名截止时间:2007年12月23日(以寄件日邮戳为准,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材料不退还)

  2、初审结果查询:2007年12月31日(网上报名系统查看,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3、复试报到时间:2008年1月12日(复试内容和日程安排以复试通知为准)

  4、复试时间:2008年1月13日

  5、成绩查询:2008年1月底(入选名单报教育部和省级招办备案,并在北林招生网上公示)

  七、本简章由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教育部出台关于保送生的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北京林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0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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