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史类学生可申请保送以下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工商管理、会计学、农林经济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商管理(物业管理方向)、法学、心理学、英语、日语
三、保送生申请程序
申请者可由中学推荐或个人自荐,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系统开通时间:即日起——12月23日)凡符合我校保送生申请条件的申请者须上网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通过网报系统打印报名表(其它格式无效)。
网上报名后,申请者将以下材料以A4纸标准装订成册,寄至: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北京林业大学19信箱,招生办公室收(邮编:100083)。信封左下角注明“保送生”。
1、网上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表,中学主管校长签字、盖章有效。
2、高中阶段中学教务部门打印的各科原始成绩单和年级排名表,盖章有效。
3、高中阶段获奖证书、作品、论文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4、中学推荐信。
四、考核录取程序
1、初审
我校保送生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名单和复试通知于2008年12月31日前在我校招生网公布。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本人初审状态,我办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2、复试
初审合格者参加复试,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及综合能力,由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邮电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五所学校联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同一时间进行考试。面试由各高校自行安排。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上述五所高校中的一所,并在该校参加笔试、面试。
3、确定拟录名单
保送生评审委员会在教育部公示相关保送资格学生名单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保送生拟录名单和拟录专业,报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将拟录考生名单在我校招生网公示,同时通知其所在中学给予公示。
4、录取
被我校认定的拟录保送生人选,如体检和政审合格且考生所在中学公示无异议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保送生录取手续。保送生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入学通知书将在高考之前发放。
五、监督机制: 1、严格执行《北京林业大学招生监察工作的暂行办法》中的各项规定,实行“三公开一监督”,即招生计划公开、招生政策公开、录取结果公开,接受纪委、监察处、学校教职工和社会监督。
2、中学及学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一定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认定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三年的推荐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