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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学科获得保送资格的考生和获得学科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将优先录取。拟录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我校将及时通知所在中学和考生。
4、复审录取:我校将在教育部公示的2008年保送生资格名单中复审拟录考生的保送资格。未在公示名单内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保送生按规定参加2008年高考报名、政审和体检。政审和体检合格者,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到各省级招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五、测评及监督机制
1、学校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
2、学校成立由各学科骨干教师组成的保送生招生专家组,对申请者进行考核。
3、保送生拟录名单须由考生所在中学、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及我校招生办公室给予公示。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属实。
4、保送生入校后,我校将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和纸介质档案审核工作。如发现考生及中学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及所在中学三年内的保送生推荐资格。
六、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http://www.rdzs.com 电子信箱:zsb@ruc.edu.cn
联系电话:010-6251543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邮政编码:100872
七、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
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
2007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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