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成绩转移
跨省区报考中级资格的人员,如果上一年在原考区考试已经取得部分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第二年确实需要在异地报名考试的,由原考区省级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出具《考生档案转移单》一式四份并加盖公章,其中:一份自行存档,一份报全国会计考办备案,一份连同成绩档案调转软盘寄往新考区考试管理机构以建立档案,一份交考生自带在报名时连同其他证件一并审核。
六、考试收费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报名费每人15元、考务费每人每科目40元,报考初级资格每人合计共95元,报考中级资格全科每人合计共135元。
请各地考试管理机构按报名费每人5元,考务费每人每科目28元的标准将考务费于2007年12月底前汇缴自治区会考办。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日
2008年“东奥”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招生方案
2008年“东奥”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招生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