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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东奥”初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招生方案
2008年“东奥”中级会计职称考试辅导招生方案
(三)报名资格审查
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进行,现场确认时不进行资格审查。初、中级资格全科合格的考生和中级资格滚动全科合格的考生应当在考试管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其他考生无需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地、州、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含奎屯、马兰)组织进行。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后,各地考试管理机构需在规定的时间将确认合格的考生上报自治区会考办。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依据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和人事部令第3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撤销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
各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在组织考试报名工作时,应合理设置若干考试报名点,公布考试报名条件、报考人员须知、现场工作程序、收费标准等相关信息,积极为考生做好服务。在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点应当为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报考人员提供自助设备,指导考生完成网上报名。
二、考试级别和考试科目
1、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经济法基础和初级会计实务。
2、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人员,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全部科目考试均合格者,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证书;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
三、考试大纲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印发2008版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用于2008年度的考试。各地考试管理机构应认真组织好考试大纲和考试辅导用书的征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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