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乌昌财政局及各地州市财政局: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新财会[2005]1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2008年度全区会计从业资格统一考试定于2008年5月31日举行。现将考试考务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2008年度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工作,由自治区财政厅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各地、州、市财政部门组织实施。各地、州、市财政部门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有序进行。
二、考试科目和语种类:
自治区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分两种语言,汉文和维文,同一试题库。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
三、考试时间
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5月31日上午9:30 ––11:00
会计基础: 5月31日下午12;00 ––13:30
初级会计电算化:初级会计电算化科目考试单独举行,常年开考,单独报名,仍采用现有软件、题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