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旧公共政治课程过渡顶替?
老考生考完原专业计划所规定的原公共政治课程的,不再加考新的公共政治课。若原计划中设两门公共政治课程,考生只考完一门原公共政治课的。仍须加考新计划规的公共政治课程,具体过渡顶替按《考生手册》第6条办理。
2、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的过渡顶替?
按新、旧计划课程对照表一一顶替。凡原计划中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合格的,可对应顶替新计划的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未考实践性环节的参加新计划中的实践课程考核。若老计划顶替课程不含实践性考核课程,须参加新计划中的实践性环节考核。
3、监所管理、公安管理专业是否属于法学类?
属于法学类。
4、英语专业(本科)老计划中有“阅读与写作(一)+阅读与写作(二)可顶替口译与听力”,新计划中没有说明,还能否顶替?
不能顶替。须按新计划执行。
5、本科加考课程中若含有专科公共政治课,而考生又已取得了自学考试专科毕业证书,是否可免考此公共政治课?
只能免考学分相同名称相同的课程。
6、若新、旧《考生手册》之间有矛盾,应以哪个为准?
一律按新手册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