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08年基层政法机关公开招录公务员专题
新疆2008年基层政法公务员考试面试辅导src="/Files/BeyondPic/2008/07/Xinjiang003.jpg"
2008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公务员公告

  为培养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规范政法机关进人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有关规定精神, 2008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兵团人事局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为全区部分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304名(其中法院系统37名、检察院系统23名、公安机关226名、监狱系统14名、劳教系统4名)已退役和2008年拟退役士兵以及2008年普通院校毕业生,经过2-3年定向培养,定向录用到自治区县级以下政法机关工作。[查看全文]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公安机关招考说明
 ·网上报名网址 ·成绩查询网址 ·招录公示网址 ·招录职位表

2008年新疆公务员招录考试考前辅导
新疆2008年基层政法机关招录公务员考试教材
NO.1
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
1、驻新疆各部队(含武警、公安现役部队和从新疆入伍在内地服役的人员)符合招考条件的拟退役士兵和已退役士兵。
2、2008年新疆户籍普通院校大学毕业生(含2006年、2007年毕业,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新疆普通院校内地生源毕业生和在新疆服务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可以报考。
上述各类人员的学历应是经国家、省、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验印认可的学历。
3、下列人员不属招考范围:
1)在职公务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3)近三年来被自治区、地州市公务员主管机关认定在公务员招考过程中有违纪、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NO.2
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以上(1990年7月15日以前出生),25周岁以下(1983年7月15日后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报考职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拟退役和已退役士兵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中共党员,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其中:报考法学硕士研究生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法学专业本科学历;报考本科班(第二学士学位)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已获得法学学士学位者亦可报名。其中,报考双语班的,应具备相应民族语言专业本科学历;报考专升本班的,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专科学历;
7、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其中报考公安机关还应符合《公安机关报考说明》规定的条件)。
NO.3
报名步骤

招考程序 报名与确认,笔试(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公安机关)、体检,考察,公示,录用。
驻疆各部队2008年拟退役士兵报考程序、办法另行规定。报名工作由新疆军区司令部另行组织。
报名与确认
全部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2008年7月18日8:00时—7月 24日18:00时(北京时间)。
2、缴费时间
2008年7月19日—28日(每天10:00-18:00时)。
3、报名方法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符合职位条件的1个职位,具体报名方法:
1)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www.xjrsks.com.cn);
2)查阅《报名流程》;
3)签署诚信协议书;
4)如实填写《2008年部分政法机关定向招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5)传送电子照片(证件照,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JPG规格20K-50K);
6)查询报名确认结果;
7)下载打印《报名表》(一式2份,面试时携带);
8)通过指定的网上银行缴纳报名、笔试等规定的相关费用;
9)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08年8月23日10:00时起,登陆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下载确有困难的,可到自治区或所在地、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寻求帮助)。

NO.4
笔试事项
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所有考生均参加)和教育入学考试。其中,报考专科教育的考生只参加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
(1) 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
《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2)教育入学考试:
1) 本科班:《民法》;
2) 法学硕士学位班:专业综合Ⅰ (刑法学、民法学);
专业综合Ⅱ (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以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7月15日新疆人事人才网、新疆昆仑网公布。
2、笔试加分
参加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的维、哈、蒙、柯、锡伯民族报考人员,可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的基础上加10分。
不符合加分条件,已加分并入闱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加分并重新排名,符合加分条件,因个人原因没有加分的,不予加分。
3、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1)笔试时间:2008年8月30、31日,
30日: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
上午9:00-10:3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下午14:00-16:30《申论》
31日:教育入学考试
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上午9:00-11:30 〈民法〉
法学硕士学位: 上午 9:00-12:00 (专业综合Ⅰ)
下午14:00-17:00(专业综合Ⅱ)
(2)笔试地点:乌鲁木齐市、喀什市、克拉玛依市。
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上述考试地点参加笔试。
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3)要求:考生须按准考证标明的注意事项及有关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准考证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4、总成绩计算
(1)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教育入学考试笔试总成绩占50%。
报考专科教育的考生按公务员公共科目成绩计算。
(2)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 面试成绩×50%
5、笔试试卷命制:笔试试卷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用汉文统一命制。
6、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考生笔试总体情况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兵团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兵团人事局统一确定,在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
笔试成绩不合格不能进入面试。
7、笔试成绩公布
2008年9月15日,笔试成绩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www.xjrsks.com.cn)、新疆人事人才信息网站(www.xjrs.gov.cn )。
NO.5
培养方式
培养方式
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录用考试一并统考的办法,合格后即到报考院校学习、毕业后到定向单位工作。
1、专科教育
面向已退役士兵和2008年军队拟退役士兵,实行高中起点的专科教育,学制二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给予专科学历。
2、本科教育
采取专科学历起点的专升本和本科学历起点的第二学士学位教育模式,学制二年,其中到基层政法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授予法学学士学位。定向到自治区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
3、研究生教育
采取法学硕士学位教育的培养模式,以本科及以上学历为起点,学制三年,在完成法学硕士培养方案要求的基础上,重点加强知识应用和职业技能的训练。在校期间安排二年的法律专业和实务知识教学,一年在实务部门实习并参加司法考试,具备法学硕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可申请授予法学硕士学位,在校期间参加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实行单独的取得资格政策。
NO.6
报名笔试费用说明
报名笔试费
已退役士兵和普通院校毕业生参加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规定,报名费15元,笔试费每科40元。参加教育入学考试每科23元(含每科报名费)。
具体标准:已退役士兵报考专科教育的每人合计95元,普通院校毕业生报考本科班的每人合计118元,报考法学硕士学位班的每人合计141元。
对享有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有关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经地州市以上人事考试中心确认后,可减免部分笔试费用。

 

 

新疆招生考试网·
公务员·新疆基层政法机关招录公务员

新疆招生考试网·
公务员·新疆基层政法机关招录公务员

新疆招生考试网·
公务员·新疆基层政法机关招录公务员

新疆招生考试网·
公务员·新疆基层政法机关招录公务员

时间提醒
网上报名时间:
2008年7月18日8:00时—7月 24日18:00时(北京时间)
缴费时间:
2008年7月19日—28日(每天10:00-18:00时)
准考证打印时间:
2008年8月23日10:00起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北京时间)
笔试考试时间:
2008年8月30、31日(具体时间依照准考证)
笔试成绩查询时间:
2008年9月15日18时(北京时间)
资格审查时间:
2008年9月18日—9月20日,每天9:30—19:00(北京时间)
面试时间安排:
2008年9月25日——9月27日上午:9:30下午:15:30(北京时间)
公示合格人员时间:
2008年9月30 日—10月6日
资格审查
1、面试入闱人员确定
根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按下列原则确定面试人员。招录3人(含3人)以下的职位,按照1︰3的比例确定;3人(不含)以上的职位,按照1︰2的比例确定。
招录职位出现零入闱的情况下,在本人同意的前提下,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可按笔试成绩和规定比例择优进行调剂。凡招考职位已入闱,不再进行调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2、资格审查
对面试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入闱人员需持下载的《报名表》、准考证以及身份证、毕业证和招考职位需要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自治区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时间、部门
2008年9月18日—9月20日,每天9:30—18:30(北京时间,中午不休息)进行资格审查。
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各政法部门负责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

面试要求
1、面试组织
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兵团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兵团人事局负责招考职位的面试组织实施工作。其中报考法学硕士职位的人员,在自治区面试的基础上,按招录计划的1.5倍的比例推荐给招录院校,由招录院校进行面试复试。
2、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08年9月25日——9月27日,
面试地点:2008年9月18日10:00(北京时间)起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新疆人事人才信息网站、新疆昆仑网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面试日程安排表》。
3、面试要求
面试人员需提前1天到指定地点报到,正式面试前30分钟到指定的候考地点集中。面试开始后到达的,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不合格者不能录用。
面试费用40元。
相关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1、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干部五处:0991-2391408
(主要负责自治区法院、检察院机关)
2、自治区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0991-4696072、4685818
(主要负责公安、司法行政机关)
3、新疆兵团组织部、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处:0991-2890473
(主要负责兵团法院、检察院机关)
(二)网络报名技术咨询、服务电话:
新疆人事考试中心:0991-4660010、4650800
(三)监督电话:
自治区监察厅:0991--2392772
自治区纪检委驻人事厅纪检监察室:0991—4685841、4685809
考试寄予
依据考纲、沉着应战、有条不紊、信心十足、成功在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