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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结果还显示,超过四成网民认为广告发布媒体最应承担虚假违法广告发布责任。另有八成网民认为名人代言虚假违法广告应承担连带责任。
据了解,消费者因受虚假违法广告误导消费的现象不在少数,有的甚至造成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极大损害,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中消协的统计表明,今年上半年,全国消协系统受理涉及广告虚假宣传的投诉即有5483件。为此,中消协建议广大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识别夸大虚假广告的能力。
4.(法制晚报2007年02月02日)今天上午,北京市工商局监测中心公布了2006年全年违法广告监测报告,其中烟草类广告涉嫌违法率最高。
据了解,2006年度,全市共监测广告3,797,104条,涉嫌违法广告总计为11,207条,涉嫌违法率为0.29%。与2005年度相比,平均涉嫌违法率下降了0.47个百分点。
监测报告显示,2006年涉嫌违法率排名前10的商品、服务广告分别是:烟草、声讯服务、医疗服务、医疗器械、保健食品、人用药品、医疗美容、其他食品类、针纺织品和卫生洗涤用品,这10类广告占监测总量的16.69%,而涉嫌违法量占涉嫌违法总量的91.58%。
排名第一的烟草类违法广告主要表现在,非烟草企业广告使用与烟草企业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包装、装潢、商品名称;或非烟草企业在广告中出现烟草广告语。
报告显示,2006年,医疗服务、人用药品和保健食品这三类广告的涉嫌违法量占涉嫌违法广告总量的75.34%。涉嫌违法广告的重复发布问题依然存在,被监测的大部分涉嫌违法广告为旧广告,个别涉嫌违法广告甚至贯穿于全年的各大媒体中。
北京百坤园中医院、北京万寿康中医院、体坛中医院、五妙水仙膏、寒水石药王枕等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尽管涉嫌违法,却连续发布了12个月。
此外,“丽姿减肥胶囊”的保健食品涉嫌违法广告也发布了10个月。
互联网招商和教育培训广告最近问题较突出,主要问题有招商广告含虚假内容,欺骗或误导消费者,典型广告语是“投资一千,月赚十万”;教育培训广告含有绝对话用语,误导消费者典型广告语是“最优秀的考研辅导学校”。今后,招商和教育培训类广告也将作为监测的重点。
5.(潇湘晨报2006年05月29日讯)“最先进”、“最优秀”、“唯一”这样在招生广告中司空见惯的宣传口号以后将不得继续使用。26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就《湖南省职业培训广告备案办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叫停上述有误导之嫌的绝对化语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