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公务员>>兵团公务员考试>>公考动态>> 新闻搜索:
 
2008年新疆兵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安和监狱人民警察简章
新疆招生考试网公务员考试频道 2008-4-28 16:34:39 【字体: 】 兵团考试中心


   (四)体能测试
   面试后,按照拟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每个考生须三项以上测试合格为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相关专题:2008年新疆兵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安和监狱人民警察特刊
   (五)体检
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进入体检,体检的内容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用。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不合格需要进行复查的,经招考部门批准,可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复查,复查只可一次。因体检不合格职位出现空缺的,可在该职位面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能测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职位拟录人数 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如果排名靠前的考生考察不合格,按总成绩排序,从体能测试和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七)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网上公示,时间为一周。公示内容主要包括:考生姓名、性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体能测试结果、体检结果、考察结论、拟录职位等。
   (八)录用
   对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试、考察合格,公示后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经审核批准后,按规定办理录用及相关手续。新录用人员按职位表中规定的分配方向进行分配,不服从分配的考生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任职;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新录用人员,五年内不得调动。

第 [1] [2] [3] [4] 5 [6] 页

[责任编辑:kekela]
打印】 【关闭】 如果遇到有关各类招生考试问题,请找帮打听
新疆招生考试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新疆招生考试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信息来源:新疆招生考试网",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站注明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招生和考试信息传达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做出处理。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