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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新疆兵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安和监狱人民警察简章
新疆招生考试网公务员考试频道 2008-4-28 16:34:39 【字体: 】 兵团考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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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专题:2008年新疆兵团面向社会公开招录公安和监狱人民警察特刊
   (二)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其中报考公安人民警察的考生加试《公安基础知识》,报考监狱人民警察的考生加试《监狱基础知识》。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考试时限各为120分钟,满分各为100分;《公安基础知识》和《监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各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地点和时间
   笔试分别在乌鲁木齐市和各师设立考点,考生在报名点所在地参加笔试,具体考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2008年6月1日 (北京时间)
   上午:《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09:30—11:30
   下午:《申       论》    14:00—16:00
        《公安基础知识》    17:00—18:30
        《监狱基础知识》    17:00—18:30
   3、笔试相关政策
   笔试按总成绩分类划定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面试。团中央选派到新疆工作的大学生志愿者,兵团选派到基层工作满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享受加分政策的大学生志愿者在报名确认时须持自治区或兵团、各地州或师项目办出具的证明和服务证。在基层工作的兵团选派生需持团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否则不能享受加分政策。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20天后,考生可通过报名点或兵团考试信息网(www.btpta.gov.cn)查阅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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