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工程类>>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估价师报考指南>> 新闻搜索:
 
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考指南
工程类考试频道 2007-8-10 1:30:59 【字体: 】 新疆招生考试网
  一、考试简介

  一、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是由国家人事部与国家建设部共同组织的全国性的执业资格考试。
  二、新疆地区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的考试工作由新疆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培训及注册由新疆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

  二、报考条件

  (一)按照《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建房〔1995〕147号)第八条的规定,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包括房地产经营、房地产经济、土地管理、城市规划等,下同)中等专业学历,具有8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5年;
  2、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大专学历,具有6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4年;
  3、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学士学位,具有4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3年;
  4、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硕士学位或第二学位、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2年;
  5、取得房地产估价相关学科博士学位的;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专业初级资格或审计、会计、统计专业助理级资格考试并取得相应资格,具有10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历,其中从事房地产估价实务满6年、成绩特别突出的。

  (二)根据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文件精神,自2005年度起,凡符合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点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三)上述报考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限要求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相关工作时间的总和,其截止日期为2005年年底。


  三、考试科目、考试成绩管理

  考试科目: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含房地产估价相关知识)、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房地产估价理论与方法、房地产估价案例与分析。
  成绩管理:全国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考试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新疆招生考试网所提供的招生和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相关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xuening
打印】 【关闭】 如果遇到有关各类招生考试问题,请找帮打听
新疆招生考试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新疆招生考试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信息来源:新疆招生考试网",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本站注明信息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招生和考试信息传达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做出处理。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