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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军队院校、国防生招收工作的相关规定出台
高考频道 2007-6-15 20:29:10 【字体: 】 新疆教育报

    近日,2007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出台。今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的面试、体检工作于6月27日至29日统一在6所军队中心以上医院进行。
  政治审查工作定于6月23日至25日进行。考生面试和体检时,应分别携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审查表》及县(市、区)招生办介绍信、本人准考证,并交近期两寸免冠正面黑白照片3张。面试结果要当场通知考生本人,合格者参加军队院校或国防生体检;不合格者,向考生说明原因。

体检医院必须按有关文件规定的标准收费。体检费由考生自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考生收取额外费用。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实行提前单独录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的成绩和报考志愿,按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被军队院校录取的考生继续参加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

keke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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